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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0月1日,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试行,2019年1月1日全面执行。专项附加扣除的细化与应用、综合所得界定、年度汇算清缴、年终奖报税等问题随之袭来,对企业HR和财务人员工作量、专业度要求陡增,如何从加量不加价的“贴票员”角色中挣脱出来,从而更专注于企业本身的用工模式创新和薪酬结构设计?对于自由职业者而言,如何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认定和年度汇算清缴?高净值人群又如何在新税法增加反避税条款下进行筹划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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